导航
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

来源:新华社2018-03-31

 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要求,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,深化资本市场改革、扩大开放,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,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,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提出,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。试点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,坚持依法合规,稳步有序推进,切实防控风险等原则。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、掌握核心技术、市场认可度高,属于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软件和集成电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明确,试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,对试点涉及的相关发行条件、审核程序、信息披露、投资者保护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了安排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明确,试点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。试点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应符合以下基础制度安排: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外发行的基础证券由存托人持有,并由存托人在境内签发存托凭证;基础证券发行人应符合证券法关于股票等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,参与存托凭证发行,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,并按规定接受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监督管理;存托人应按照存托协议约定,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境外基础证券相应权利,办理存托凭证分红、派息等业务;存托人资质应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;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存托凭证代表的境外基础证券权益,并按照存托协议约定,通过存托人行使其权利;存托协议应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,由境内法院管辖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强调,各地区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试点依法有序开展。证监会要加强与各地区、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,稳妥推动相关工作,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,加强市场监管、投资者教育和跨境监管执法合作,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监督试点企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督促中介机构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相关新闻
精品栏目

在重庆遇见更好的自己

指尖上的精雕生活

智博会上“触碰”未来

景美人少的原生态避暑地

热门推荐

亚运会女排小组赛

贫困县里的音乐盛宴

街头诈骗现形记

体操房里的夏天

陈坤:行走的力量

吴奇隆变身"男月嫂"

返回顶部
重庆新闻原创视听问政生活

华龙网 www.cqnews.net 触屏版 | 电脑版

Copyright ©2000-2015 CQNEWS Corporation,
All Rights Reserved.
首页 | 新闻 原创 视听 | 问政 评论 图库 | 区县 娱乐 财经 | 旅游 亲子 直播 | 文艺 教育 科普 安监 | 房产 健康 汽车 | 取证 宅购 地图 | 麻哥辣妹 3c家居
  • 站内
站内
分享
新浪微博
腾讯微博
微信
QQ空间
QQ好友
手机阅读分享话题
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

2018-03-31 10:11:23 来源: 0 条评论

 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要求,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,深化资本市场改革、扩大开放,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,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,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提出,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。试点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,坚持依法合规,稳步有序推进,切实防控风险等原则。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、掌握核心技术、市场认可度高,属于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软件和集成电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明确,试点企业可以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,对试点涉及的相关发行条件、审核程序、信息披露、投资者保护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了安排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明确,试点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。试点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应符合以下基础制度安排: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外发行的基础证券由存托人持有,并由存托人在境内签发存托凭证;基础证券发行人应符合证券法关于股票等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,参与存托凭证发行,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,并按规定接受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监督管理;存托人应按照存托协议约定,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境外基础证券相应权利,办理存托凭证分红、派息等业务;存托人资质应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;存托凭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存托凭证代表的境外基础证券权益,并按照存托协议约定,通过存托人行使其权利;存托协议应约定因存托凭证发生的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,由境内法院管辖。

  《若干意见》强调,各地区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大工作力度,确保试点依法有序开展。证监会要加强与各地区、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,稳妥推动相关工作,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,加强市场监管、投资者教育和跨境监管执法合作,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监督试点企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督促中介机构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,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[责任编辑: 苏桢淇 ]
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
精彩视频
版权声明:
联系方式: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:60367951
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,在互联网上使用、发布、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。未经本网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华龙网”或“来源:华龙网-重庆XX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②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华龙网”的作品,系由本网自行采编,版权属华龙网。未经本网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华龙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、名称、水印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。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,联系邮箱:cqnewszbs@163.com。
附: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: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
关闭